About

關於國際矽光子異質整合聯盟

設立目的

本聯盟目標為搭建產學合作平台,反饋提昇學校實務教學及研究成果,同時培養學生發揮創意與應用技術研究發展,媒合學術界與產業界共同進行產學合作,促使學校資源充分運用,提昇相關技術的研發能力與水準,成為產業研發升級的有力後盾,以積極提供產業技術研發支援、培育所需人才。

推動目的

本聯盟將整合「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」的跨校實驗室團隊之研究與服務能量,成為前瞻創新技術之產學媒合、技術諮詢服務、成果推廣及技術移轉的產業服務窗口,提供高品質會員服務。並以建立產學合作,提升國內產業技術水準為目標,進一步強化技術研發與產業連結,整合運籌研發成果產業應用的各項措施,期望藉此國際矽光子異質整合聯盟的成立,橋接學研與產業應用。

本聯盟之推動目標:
(一)、結合學術及教育部資源協同會員進行實驗、檢測與研發等活動,以落實新產品之研發技術及其應用。
(二)、定期舉辦人才培育訓練,以增進相關電子科技人才與產業的活絡。
(三)、規劃及辦理國內外重要技術論壇/研討會等,與各界進行學術交流。
(四)、提供專業技術諮詢服務,以提升會員技術水平。
(五)、串聯上中下游廠商會員技術,建立聯盟技術鏈,拓展跨領域之合作。
(六)、延伸聯盟服務能量,精進產業關鍵技術與應用價值。

聯盟章程

v1.0(20240620) 國際矽光子異質整合聯盟章程
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
本聯盟名稱為「國際矽光子異質整合聯盟」(以下簡稱本聯盟)。英文名稱為Heterogeneously Integrated Silicon Photonics Alliance (HiSPA)

第二條
本聯盟為搭建產學合作平台,促進會員交流與合作,提供人才專業培訓,致力提升矽光子相關異質整合技術的發展,拓展相關技術的應用與商機,並以「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」作為平台,整合學術界資源與媒合產業界共同進行技術交流與產學合作,促使資源充分運用,提昇相關技術的研發能力與水準,並積極提供產業技術研發支援、培育所需人才為宗旨。

第三條
本聯盟以全國行政區為組織區域。

第四條 本聯盟之推動目標:
(一) 協同會員進行技術交流、檢測與研發等活動,以落實新產品之研發技術及其應用。
(二) 定期舉辦人才培育訓練,以增進相關科技人才與產業的活絡。
(三) 規劃及辦理國內外重要技術論壇/研討會等,與各界進行學術交流。
(四) 提供專業技術諮詢服務,以提升會員技術水平。
(五) 串聯上中下游廠商會員技術,建立聯盟技術鏈,拓展跨領域之合作。
(六) 延伸聯盟服務能量,精進產業關鍵技術與應用價值。

第五條
聯盟與產業得於雙方互惠之前提下,進行下列項目之合作,其合作內容視需求得另訂合約。
(一) 輔導與技術發展
1.聯盟核心技術之開發。
2.產學科專及學界關懷等計畫合作。
3.技術之授權移轉與推廣。 4.實驗室技術服務。

(二) 雙方交流
1.學校與產業資源互享。
2.雙方互訪。
3.企業實務專題演講。

(三) 其他合作項目
1.出版品發行。
2.技術研討會或發表會。
3.其他對聯盟產業或有助社會整體發展之合作項目。

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本聯盟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(一) 本聯盟會員自願遵守本聯盟之合約相關規定者,得申請加入。
(二) 企業會員: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營利單位、非研究型法人單位、國際企業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秘書處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企業會員,得推派代表二人;法人機構需為政府立案之團體,法人機構得推派二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(三) 其他會員:國內研究型法人、國際相關聯盟與組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秘書處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其他會員,得推派代表二人;對本聯盟有重大貢獻者(企業或個人),經會員推薦或會長邀請,企業得推派代表二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(四) 當年度與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(HiSiPIC)」簽約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企業,本聯盟得給予企業享當年度白金會員資格;當年度白金會員企業亦可以增加贊助費用,申請升級為鑽石級會員。

第七條 本聯盟之企業會員等級及收費標準如下:
(一) 鑽石會員:新台幣二十萬元整,服務項目如下:
1.優先提供產學合作服務(產學合作費用另計)。
2.產學合作媒合服務。
3.設備使用與量測服務費用6折。
4.成果推廣與諮詢服務。
5.智財行銷。
6.技術移轉媒合服務。
7.專屬培訓課程/技術論壇/研討會規劃:每年免費30人次。
8.校園人才招募。
9.學生校外實習媒合。

(二) 白金會員:新台幣伍萬元整,服務項目如下:
1.產學合作媒合服務。
2.設備使用與量測服務費用8折。
3.成果推廣與諮詢服務。
4.培訓課程/技術論壇/研討會:每年免費10人次。
5.校園人才招募。
6.學生校外實習媒合。

(三) 國外會員無法參與培訓課程/技術論壇/研討會等服務者,會員費以六折計算。

第八條 會員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
第九條 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案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會員未於繳納期限繳納會費者,繳納會費前不得享有會員權利,已入會者會費積欠達六個月者視為自動退會。

第十條 每一會員代表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;每一會員代表為一權。 第三章 組織及各委員會代表

第十一條 本聯盟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除會員大會開會期間外,平時由主委及副主委就發展會務,稟承會員大會決議執行職權。

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: (一) 訂定與變更章程。 (二) 選舉會長。 (三) 議決會員之除名處分。 (四) 議決本會之解散。 (五)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。

第十三條 本聯盟置會長一人,由會員互選之,會長得任命副會長1-2人。會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聯盟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聯盟主席。會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由副會長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
第十四條 會長之職權如下:
(一) 聯盟工作之執行。
(二) 審核年度決算。
(三) 會員大會召集人。
(四) 其他應督導會務事項。

第十五條 本聯盟設置產研與政策、產學合作、智財與資訊服務、封測設備商、供應鏈暨應用、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六個委員會。各委員會設有主委一人、副主委二人,得由會員推選或會長邀請擔任之。另委員會名稱可視實際運作需求或任務變更而調整。

第十六條 主委、副主委之職權如下:
(一) 委員會任務之執行。
(二) 其他聯盟與產業雙方互惠之前提下,進行項目合作之執行。

第十七條
會長、副會長、主委、副主委均為無給職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,會長以連任一次為限。主委、副主委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之日起計算。

第十八條
本聯盟可設置榮譽主席,其聘期與主委、副主委之任期同。

第四章 會議
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為定期會議,由會長召集,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召開臨時會。
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,得以書面或其他授權方式委託其他會員(會員代表)代理,每一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。
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,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,但章程之訂定與變更、本聯盟之解散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,應有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。
第二十二條 主委、副主委應親自出席會員大會,不得委託出席。

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
第二十三條 本經費來源如下:
(一) 入會費:團體會員(鑽石)於入會時,應一次繳納入會費新台幣二十萬元整;(白金)於入會時,應一次繳納入會費新台幣伍萬元整。
(二) 當年度與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(HiSiPIC)」簽約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企業,本聯盟得給予企業享當年度白金會員資格;當年度白金會員企業亦可以增加贊助費用,申請升級為鑽石級會員。本合約中止或解除時,計畫經費將不退還。
(三) 國外會員無法參與培訓課程/技術論壇/研討會等服務者,會員費得以六折計算。

第二十四條: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,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
第二十五條:本聯盟解散後,剩餘財產歸屬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(HiSiPIC)所有。

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六條: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組織介紹

(一) 組織架構 本聯盟設置: 會長1人、副會長1-2人、各委員會設有主委1人、副主委2人、策略專家、秘書處。

產研與政策委員會
■ 主委 PIDA / 程道琳執行長
■ 副主委 徵詢中

產學合作委員會
■ 主委 合聖科技 / 伍茂仁總經理
■ 副主委 台科大 / 徐世祥教授

智財與資訊服務委員會
■ 主委 台科大/廖顯奎教授
■ 副主委 徵詢中

智財與資訊服務委員會
■ 主委 台科大/廖顯奎教授
■ 副主委 徵詢中

供應鏈暨應用委員會
■ 主委 ASE / 陳光雄 SVP
■ 副主委 KLA / 葉錫勳資深處長
■ 副主委 TSRI / 蔡瀚輝組長

國際交流與合作委員會
■ 主委 MJC / 劉佑信 GM
■ 副主委 ULVAC/吳東嶸執行副總
■ 副主委 wiesun / 黃敏男顧問

加入會員

會員資格
一、本聯盟宗旨
本聯盟為搭建產學合作平台,促進會員交流與合作,提供人才專業培訓,致力提升矽光子相關異質整合技術的發展,拓展相關技術的應用與商機,並以「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」作為平台,整合學術界資源與媒合產業界共同進行技術交流與產學合作,促使資源充分運用,提昇相關技術的研發能力與水準,並積極提供產業技術研發支援、培育所需人才為宗旨。

二、入會資格申請
① 本聯盟會員自願遵守本聯盟之合約相關規定者,得申請加入。
② 企業會員: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營利單位、非研究型法人單位、國際企業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秘書處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企業會員,得推派代表二人;法人機構需為政府立案之團體,法人機構得推派二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③ 其他會員:國內研究型法人、國際相關聯盟與組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秘書處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其他會員,得推派代表二人;對本聯盟有重大貢獻者(企業或個人),經會員推薦或會長邀請,企業得推派代表二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④ 當年度與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異質整合矽光電晶片研發中心(HiSiPIC)」簽約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企業,本聯盟得給予企業享當年度白金會員資格;當年度白金會員企業亦可以增加贊助費用,申請升級為鑽石級會員。

三、入會申請程序及續會
依據本聯盟會員入退會暨繳費細則辦理
♦︎ 鑽石會員、白金會員,填寫本聯盟「會員入會申請書」(請於第六點下載附件),完成填寫及蓋印後,掃描回傳至本會秘書處。
① 入會審核:提交上述申請資料後,經本聯盟審核資格通過後,由秘書處以E-mail通知申請入會成功及繳納入會費資訊,以該通知日之月份為入會費繳納計算標準,並以通知日當日為起始入會日期。
② 入會費繳納:於入會日期後兩週內繳納入會費,並以E-mail回傳繳費證明文件至本會秘書處,確認繳費成功即完成入會程序,成為正式會員。如於入會日期兩週內未繳納入會費,即視為未入會成功,非為本聯盟之會員。

四、會費資訊
① 會費
入會費:鑽石會員:新台幣二十萬元整;白金會員:新台幣伍萬元整

② 協會帳戶資訊:請將會費繳納至「第一銀行古亭分行」
戶名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401專戶
帳號:171-300-6167-4 (ATM轉帳代碼007)
(※請勿扣除匯款手續費,需全額付款)

五、聯盟秘書處聯繫資訊
劉小姐, 電話:02-2733-3141#7590, 郵件:wisami20@mail.ntust.edu.tw
林先生, 電話:02-2396-7780#830, 郵件:jarvis014@pida.org.tw
地址:10607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

六、聯盟相關表單下載
國際矽光子異質整合聯盟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_v20240122
Apply Process on Heterogeneous Integrated Silicon Photonics Association (ENG)_Fina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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